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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先进学生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体育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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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院团委学生会: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1〕14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及流程

在评选过程中,须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21〕144号)的规定进行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并将拟评学生名单进行至少3个工作日的公示。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直接取消该班或该生评优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二、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体育学院拟评出“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各1个,其中最优秀的“先进班集体”将推荐参评“十佳班集体”,参评要求见学生手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

具体流程为:由辅导员老师于9月21日内在各同年级同专业(方向)中推荐一个优秀班级作为侯选班级,候选班级在辅导员的指导下于9月22日内将内含班级工作、团支部工作等详细情况的纸质申报材料交学工办专职老师汇总,由学院组织评定。

(二)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符合学生手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基本要求外,且成绩名列前茅班级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进行评选(建议为无记名投票选举)1人。

 

2.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符合学生手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基本要求外,且成绩名列前茅班级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进行评选(建议为无记名投票选举)1人。

3.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党支部干部(副部长及以上)分别纳入“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按学院学生干部数的10%评定。评选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进行,评选条件同上;干事不纳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

4.优秀团员:符合学生手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基本要求外,且成绩名列前茅。

正式党员不纳入优秀团员评选范围,班级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评选(建议为无记名投票选举)1人。

5.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学生会团总支干事和其他社会工作的表现优秀者参与评选。评选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进行,任期满一届以上(含一届),由学院组织统一评选。

6.学生社团:学生社团按照校学生会社团部通知统一开展评选工作。

7.学院治保部部长、副部长、干事、治保委员:根据保卫处通知针对20、21、22级班级治保委员和学院治保部干部干事中评选,由学院单列组织统一评选。

8.上述所有先进个人参评学生在2022-2023学年内不得有补考科目。

)材料填写

凡经公示无异议的各项候选者,须填写附件1中相应的登记表,经负责初评部门签字确认。

)特别提示

1.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治保干部等同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治保干事等同于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荣誉,如有特殊情况学院另行研究,否则将直接取消该生此次所有评优资格,同时不再追补评优指标。

2.如有学生身兼多职,可自已选择在某一评选单位参评。

3.班级评选中应先评“三好学生”,确定三好名单后再评“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最后评“优秀团员”,确保评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4.在某一评定单位进行投票评选中,原则上达到应到会人数4/5以上方可进行投票评选。

三、工作流程

(一)9月24日内

各班级、团支部完成附件1中“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申报,辅导员汇总后按推荐要求将推荐班级的申报纸质材料按要求交李白河校区学工办曹老师汇总

各班级、团委、学生会按要求完成先进个人的初评。

班级:以辅导员老师为单位将附件2电子版发给曹老师汇总

团委、学生会:评定名单交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后交学工办209审核,并将附件2电子版发给老师汇总

2)初评名单公示

拟定9月25-9月27日在体育学院网页学生工作栏进行获奖名单公示,有不同意见的班级或同学必须在公示期内向学工办老师处反映,过期不再更改评选结果。

3)提交纸质登记表

10月71700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者填写相应登记表,辅导员和班主任收齐并签字后交给学工办老师汇总

四、请老师和同学们一定在规定日期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编辑:g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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