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理工学院体育学院“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26浏览次数:307

2017年四川理工学院体育学院

“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川理工(2015)184号)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体育学院2015年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特制定2017年“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

一、专升本选拔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体育教育专业应届专科毕业学生方可申请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

二、专升本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一) 4月25日至28日下午5点,学生提交“专升本”书面申请,交给体教专145班张国琴,统一收齐后交到教学办。(张国琴联系电话18398712350)

(二)5月2日进行资格审核。

(三)5月4日至5月9日符合“专升本”资格名单在体育学院主页公示。

(四)5月10日至5月12日,公示后的学生将报名考试费80元交给班主任杜宏老师,同时将奖励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到教学办李霞老师。(杜宏老师联系电话:18909007979,短号69121)

三、专升本选拨程序

(一)免试推荐。对曾参军入伍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正式录取前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考试选拔

1.应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经审查合格后按学校要求将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名单交四川理工学院教务处。同时,各学校将按第4条计算的专科阶段成绩(占30%部分)和符合第3条奖励加分的,在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理工学院教务处。

2.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生

类别

具体日期以教育厅通知为准

5月xx日9:00-11:00

5月xx日13:00-15:00

5月xx日

15:40-17:40

体育教育

英语综合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3.奖励加分办法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应届专科毕业生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者给予4分的奖励加分(两者同时获得,不重复计算)。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计算。

奖励项目

获奖等级

奖励分值

数学建模竞赛

国家级

5

省一等

3

省二等

2

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

5

省一等

3

省二等

2

CET-4

(英语专业学生CET-6)

合格

2

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

(非计算机专业)

证书

2

    4.专科阶段成绩的计算

专科阶段成绩的计算方法是:计算专科12门核心课程(运动解剖学、田径、体操、运动生理学、心理学、武术、体育概论、足球、学校体育学、排球、篮球、教育学)的成绩之总和,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

5.“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

专升本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

6.“专升本”成绩计算及成绩公布。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院确定专升本成绩为:第4条中原专科阶段的平均成绩乘以30%、第5条中“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乘以70%以及第3条奖励分三项之和为专升本总成绩(以此成绩为排名依据)。

                                                    体育学院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