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2017年8人制足球赛竞赛规程
在新学期开始之际,为了增进大家之间的友谊,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气息,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培养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满足足球爱好者对足球的欲望和激情,为同学们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同时也为院队选拔人才,特决定举办“魅力足球,助力你我”8人制足球比赛。
一、主办单位:
四川理工学院体育学院
一、承办单位:
体育学院学工办、团总支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报名表交体育学院体育部陈银处。
三、比赛时间:
2017年11月8日
四、比赛地点:
汇南校区足球场
五、参赛对象:
体育教育专业全体学生
七、参赛办法
1、参赛组别:以年级组队参赛
女子组:体教14级、体教15级、体教15级专、体教16级、体教16级专
体教17级、教工二队
男子组:体教14级、体教15级、体教15级专、体教16级、体教16级专
体教17级、教工一队
2、报名人数:
每队报名人数不得少于8人,不得多于15人。报名表见附件1。(每队必须报名1位除运动员以外的领队)
八、竞赛办法
本次比赛均采用单循环比赛方法。依靠球队积分决定最终名次。在单循环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局各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全部比赛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2个队或2个队以上的队伍存在积分相同的情况,则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积分相同的队相互之间的胜负关系。胜者列前
2.积分相同的队在相互间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同的队在相互间比赛中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在全部比赛中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如仍相同,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九、比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2015/2016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时间为每场60分钟,分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3.比赛使用符合规则的5号球。
4.换人要求:每场比赛换人不限次数,但同场比赛被换下场队员不能再上场比赛。
5.开赛前主队应主动与客队协商球衣颜色事宜。
6.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自动停赛一场,若队员有严重违反纪律情况,将酌情给予停赛处罚,并上报学校。
7.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比赛中断未能恢复比赛,已进行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另选时间进行补赛。
8.比赛各队须提前20分钟到场,开赛前10分钟由裁判进行队员资格检查,经核准后方可进行比赛。
9.如果比赛前任何一队队员少于5人,则作弃权处理。或参赛队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该场记0:3负。弃权队不允许再参加此后的比赛。
10.如果在比赛中队员被罚出场致使场内队员少于5人时,则比赛直接结束,按照当场实际比分计。
11.各队伍应严格按照学生会发布的赛程进行比赛,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须提前向学生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更改。
12.因天气等意外因素影响而无法比赛,组委会会以事先指定的方式进行通知,未得到通知则按规定时间比赛,迟到方以弃权论处。
13.比赛结束后,裁判及双方领队须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对比赛有异议,队长需当场向比赛组委会提出,并由组委会做出最后处理。
14.比赛中如果出现意外事故或受伤情况,由各队自行负责,与主办方无关。
十、比赛要求:
1.比赛装备:
(1)每队需准备参赛服装,参赛服装必须整齐统一,颜色一致(守门员服装与裁判员、其他队员服装应有明显区别),服装上要印有号码,同一队伍不得出现重号。
(2)场上队员需佩戴护腿板以及着长足球袜。
(3)场上队长必须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队长袖标。
(4)队员不得使用和佩戴眼镜或可能危及自己或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手表、框架眼镜)。
(5)在比赛中运动员只能穿布面胶底足球鞋或者软面皮质碎钉球鞋。运动员禁止穿长、硬钉球鞋。
(6)不得穿牛仔裤、皮鞋上场。
(7)违反上述规定裁判员可令其更换,不更换不准上场。
2.每场比赛领队应随队管理,若因此造成事故则后果自负,参赛队员必须带上学生证备查。
3.比赛中如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发现,该球队之前的所有成绩全部取消。并取消其本届比赛的比赛资格。
4.比赛中如队员对裁判、队员、工作人员及观众无礼貌,视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员本届比赛参赛资格。
5.如比赛场上出现队员打架斗殴或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则取消该队员本届比赛参赛资格,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6.为弘扬体育道德精神,培养学生意志品质,各参赛队不得无故弃权或消极比赛,违者将上报体育学院学工办。视情节严重给我通报批评。
十一、奖项设置:
第一名: 冠军 (男女组各一队)
第二名: 亚军 (男女组各一队)
第三名: 季军 (男女组各一队)
体育道德风尚奖奖: 2支队伍(男女组各一队)
优秀运动员: 5名 (男子组3名、女子组2名)
优秀裁判员: 5名
最佳射手: 1名(男女组各一名)
最佳守门员: 1名(男女组各一名)
十二、名次录取及评选办法:
比赛将决出冠、亚、季军并分别给予奖励,并根据比赛情况决出“体育道德风尚奖奖”、“优秀运动员奖”、“优秀裁判员奖”、“最佳射手”及“最佳守门员”。
评比原则:
1、所有参加完比赛的队伍才有资格参加评比;
2、遵守竞赛规程的各项要求;
3、没有红、黄牌记录或红、黄牌最少的队伍;
4、评选优秀运动员奖项则是看该队员在比赛中的整体全面表现。
5、评选优秀裁判员奖项是看该裁判员在所有执法比赛中的准确性、公平性以及大众认可性。
6、评选最佳射手是看所有比赛结束后,进球最多者。
7、评选最佳守门员是看最佳守门员主要是看门将补救次数和扑救成功率,其次是场均失球和球队战绩。
十五、其它: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主办方,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