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育学院听课次数要求:
处级干部8次/学期,科级干部5次/学期,教研室主任5次/学期,一般教师3次/学期。
二、集中听课要求
组织方式:
由各位教研室主任按照5次/学期,分别安排全体教师统一听课。该听课安排可以作为教学研讨活动的一部分处理。组织者、听课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安排出来后,进行汇总并挂网,同时用OA通知全体教师。
组织要求:
听课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听课记录表,并于活动后由组织者将听课记录收齐,上交。
3、 纪律要求:
①:不参与听课的,按50元/次,对缺席者进行罚款 ;
②:若教师存在缺席情况,当年不能参与评优,职称晋升。
被听课教师的课程存在调整,务必提前10分钟与组织者联系确定调整后的时间、地点。
三、组织者组织听课要求:
1.若听课安排有变化,需提前两天告知教学办。由教学办通过飞信发布有关听课安排调整的通知。
2.组织者因工作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可以与其他组织者进行调换,但不能随意取消。
3.听课期间,组织者需要做好工作记录,并采集相关照片,备查。
4.当临时组织听课时,注意督促参与人员补交听课表,提供相关照片。
四、被听课对象:
1.根据教务处的文件要求,被听课对象为以下四种情况:
当年新引进教师
需提升的教师
当年需要申请评定职称的教师
上一年取得“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
2.学院安排:学生反映上课情况较差的班级,为听课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