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2—2022)》,促进我校体育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蓬勃开展,积极推动学校群体竞赛的创新和发展,营造浓厚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为促进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提升社会竞争力,检验我校体育教学训练工作水平,特举办第35届四川轻化工大学田径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四川轻化工大学
二、承办单位: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9日15:00- 10日在自贡汇东校区田径运动场。
2019年4月9日15:00-10日在宜宾校区田径运动场。
四、参加单位及组别:
自贡赛区:22个学院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研究生、国际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体育学院。
临港赛区:11个学院
计算机学院、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外语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国际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甲组:非体育专业;
2.乙组:体育专业。
五、运动员资格:
1.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留学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体检(体检费用由各单位自理),适合参加该项运动,并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学院公章,方能参加比赛。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3.各参赛单位必须严格审查运动员资格。如有违反者,取消比赛资格或名次,严重者将通报批评。
六、竞赛项目:
1.男子甲组(10项):
100米、200米、4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7.26kg)、飞镖。
2.女子甲组:(10项):
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飞镖。
3.男子乙组(10项):
100米、200米、4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7.26kg)。
4.女子乙组:(10项):
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
七、参赛办法:
1.本次竞赛分甲、乙组,两组合并同时进行比赛。
2.自贡校区学生在自贡汇东校区比赛,宜宾校区学生在宜宾校区比赛。每人限报两项,每项限报2人(女子1500米和男子3000米限报1人)。体育学院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报名。
接力项目除外,以学院(处)为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领队(学院领导)1名、教练员(教职工)1名、工作人员1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棒次表提前一个单元交到编排记录组。
3.学生按照自己所在校区进行报名,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所在校区报名表以及该生学号。
4.必须在赛前凭学生证或身份证进行身份核对。如学生证遗失由本单位出具证明,否则不得参赛。
5.参赛人员在场上必须无条件服从裁判判决,对采用不正当方式影响比赛情节严重者,经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决定,可取消该队评选精神文明队伍资格,本人将送交有关部门处理。若对裁判员判罚有异议,当场比赛结束后由领队向裁判长提交的书面申诉报告,加盖学院公章,方可受理。
6.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比赛场地将被封闭,除裁判员、临场比赛的运动员及大会指定工作人员,其他人员不得入场,请各参赛单位协助做好赛场管理工作。
八、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21日上午12点前,逾期不交报名表按弃权处理。
2.报名表请在体育学院主页在“资料下载”中下载,汇南校区纸质报名表交到体育学院于江老师(汇东校区第四实验楼1114电话17383508100),电子版本(不得改变原有格式和符号最好复制粘贴)OA发至裁判长-张燕(电话:13698256471)。宜宾校区纸质报名表交给体育学院宜宾校区裁判长胡建国老师(宜宾校区风雨操场办公室,电话13990038789),电子版本(不得改变原有格式和符号最好复制粘贴)OA同时发至裁判长-胡建国和体育学院李波老师。
3.报名表上交后不得更改。
九、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2.甲组径赛项目100米预赛和决赛两个赛次录取前8名参加决赛、其它径赛项目均为一次性决赛。(注:100米报名人数不足8人设一个赛次)。乙组径赛项目只有一个赛次。
3.甲组田赛项目均为预、决赛,按成绩取前8名决赛,乙组按成绩取前3名决赛。
4.无故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后继项目比赛,并扣此运动员所在单位团体总分5分。
5.竞赛项目报名不足8人递减1名录取,比赛不足3人(队)时,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6.参赛队员田赛项目必须提前30分钟,径赛项目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三次点名不到将取消比赛资格。检录后运动员不得擅自离开,赛前10分钟由检录裁判员统一带入比赛地点。(注:若径赛与田赛项目发生冲突,应向田赛项目主裁判请假)。
7.运动员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参加比赛,接力项目必须统一上身服装,否则取消该项比赛资格。
8.本次比赛所用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跑鞋除外),跑鞋鞋钉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
十、录取名次、计分与奖励办法:
1.甲组各单项(包括接力)录取前八名,单项按9、7、6、5、4、3、2、1计分,接力双倍计分。若名次并列,名次得分合计除以2计分。甲组单项决赛成绩全校汇总后录取前八名。
2.乙组各单项(包括接力)录取名次时,参照甲组前三名成绩录取。
3.奖励
(1)单项:甲组取前八名,颁发证书;乙组单项取前三名颁发证书。
(2)团体:男、女总分合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列前;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甲组取前八名颁奖和奖金;乙组总分达到甲组前三名才颁奖和奖金。宜宾校区:团体录取前六名,在闭幕式只颁发奖牌。
4.破校纪录者加9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多次破纪录只加一次分,(注:甲乙组破公体组和丙组破单项最高纪录)。
5.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单位自贡、宜宾校区各4个,其中宜宾校区学院不参与自贡校区的评选。
6.各校区按25%比例评选学生“优秀裁判员”,予以表彰。
7.“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奖依据根据开幕式操化表演积极、比赛纪律好、二级学院领导重视程度,由各校区裁判长进行投票。
十一、奖励办法
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十二、裁判工作
裁判工作由体育学院教师和选拔宜宾校区学生及体育学院专业学生担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电话:5506878)。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