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签字流程变更的通知

发布者:userA发布时间:2020-11-03浏览次数:178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中共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调整学校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川轻化委【2020】89号)的文件要求,自今日起(2020年11月2日),学校科技合同和科研经费报账由副校长罗惠波全权代表校长庹先国审核并行使签字权。

      具体流程中请注意:

      1、合同的审批流程中,请各学院分管院长审核后,提交时建议“罗惠波”代表学校签署合同。

      2、科研经费报销流程按附件执行。

 

科研经费报销流程.doc

 


附件1:科研经费报销流程.doc  (0.03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