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四川轻化工大学学位管理办法》规定,经四川轻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体育学院分委员会严格审核,高大春等180位毕业生符合教育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到2025年6月18日。
如对以下名单(见附件)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纸质形式实名向四川轻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体育学院分委员会办公室(201室)反映。
四川轻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体育学院分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四川轻化工大学学位管理办法》规定,经四川轻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体育学院分委员会严格审核,高大春等180位毕业生符合教育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到2025年6月18日。
如对以下名单(见附件)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纸质形式实名向四川轻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体育学院分委员会办公室(201室)反映。
四川轻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体育学院分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