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2020年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userA发布时间:2020-02-29浏览次数:55

各位老师:

现将今年普及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守正创新做好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为党和国家、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项目宗旨

    普及项目应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突出社会科学工作的群众性和可推广性,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提升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文科学素养服务。

    三、选题方向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加快推进四向拓展、全域开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文化强省建设、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医药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传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四川历史文化名人创新工程实施等选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影响与对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科学抗疫防疫,宣传普及科学防疫知识,疏导、排解社会心理压力等疫情防控相关选题。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和编写工作。应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申请人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写作专长、学科优势和学科特点,结合工作实践经验和社会需要,自己拟定选题,避免低水平重复。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课题不属于社科普及类项目,包括:无社科普及价值的通俗类读物、宣传册、研究报告、软件、译著等。

    2.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3.申请人承担的省社科项目尚未结项或撤项未满3年。

    五、完成时限

    项目的完成时限为1—2年(从立项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计算)。

    六、资助额度

    参照2019年度普及项目资助额度(每项1.5万元)拨付项目经费。申请人应科学编制预算,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七、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普及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二)纸质版《评审意见表和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6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八、申报受理方式及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0513日(星期三)。

    九、补充说明

    (一)将采用《评审意见表和论证活页》匿名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通讯评审。项目申请人务必按匿名要求认真填写《评审意见表和论证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六千字。

    (二)不建议项目多年重复申报。


附件1 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单位申报统计表.xls

关于开展四川省2020年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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